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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药品及医疗器械审批办理实现三证联办

  慧选网最新消息,洛阳市药品连锁企业申请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,只需提供一套材料、进行一次申报,审批通过后即可同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。


  此前,药品连锁企业申请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事项,需要按照所涉及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材料。实行“三证联办”后,如果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是同一经营场所,那么只需提供一套材料、进行一次申报,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申报材料内部流转的方式进行合并审批,按要求通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,全部审批完成后集中发证,实现了对经营场所使用权(所有权)的一次审核、信息共享。


  慧选网编者认为,值得注意的是:推行“三证联办”举措,简化药品、医疗器械连锁门店申报事项流程,是“万人助万企”活动开展以来,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探索经营许可事项行政审批改革的一项内容,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、简化审批流程。


文章来源:洛阳日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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