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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5-13     标签: 内外贸一体化试点 招商 示范带动 检验检疫 

510日,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《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提出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》,商务部等部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。《通知》明确了3年内的试点目标以及七大试点任务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力争用3年时间,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,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、监管体制、经营资质、质量标准、检验检疫、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、先行先试,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,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,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,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,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来源:北京招商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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